2010年1月21日 星期四

交通噪音管制 鐵路夜間限70分貝 (中央社)

(中央社記者李先鳳、汪淑芬台北21日電)加強交通噪音管制,環保署今天發布「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」,依交通特性,訂定不同標準,並採用「均能音量」管制。其中,一般鐵路噪音夜間時段不得超過70分貝。

台鐵對此表示,捷運系統交通噪音「均能音量」早、晚不得超過70分貝,夜間不得超過65分貝。

噪音管制法於97年12月3日修正並公布施行,環保署表示,其中第14條規定,對於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的快速道路、高速公路、鐵路(包含高速鐵路)及大眾捷運系統等陸上運輸系統,營運或管理機關應訂定該路段噪音改善計畫;無法改善者得訂定補助計畫,經核定後據以執行。990121(中央社資料照片)

新聞來源自 foxy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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